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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烟草学会章程
(二零零八年八月大会审议通过)
第二章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
第六条 上海市烟草学会的主要任务:围绕上海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、烟草科技和相关领域开展以下活动。
(一)结合上海烟草行业的重点工作,研究、探讨行业的重大学术问题,组织开展专题交流活动。
(二)开展民间科技合作,发展与烟草行业有关的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员的合作交流。
(三)普及烟草科学知识,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,共同开展烟草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,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。
(四)开展烟草行业的科技咨询服务,接受委托,参与对科技项目认证、评估、成果鉴定,并提供技术开发、技术培训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。
(五)协同有关部门,积极参与培养专业人才,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人员、经济管理人员和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、科学文化素质。
(六)编辑出版《上海烟业》刊物和烟草书籍,搞好学会网站建设,组织翻译和介绍国内外与烟草行业有关的学术和科技文献。
(七)及时反映会员和科技人员的建议和呼声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(八)表彰、奖励有贡献的团体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。
(九)完成中国烟草学会、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上海市烟草专卖局、上海烟草(集团)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第七条 上海市烟草学会的业务范围:学术交流、科学普及、科技咨询、技术培训、刊物出版、网站管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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